豫园股份: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财联社8月27日电,豫园股份公告称,公司监事俞琳女士及公司执行总裁冉飞先生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俞琳的配偶楼某存在短线交易豫园股份股票的行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27日期间,冉飞的配偶何某也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俞琳和冉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表示,豫园股份: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和严格遵守相关规则,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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